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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应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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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工作应当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消防工作。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 导正确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保护公民人身、 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 全,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山东省消防条例和 山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等有关消防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消防工作领导责任追究是措不认真贯彻执行消 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对消防工作不重视,消防管理不到位,拒绝 或不按时整改本辖区、 本部门、 本单位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而造成火灾 事故的,对有关

2、领导依法予以追究相应的责任。第二章领导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 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 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 二) ***编制、实施消防规划 /( 三) 开展经常性地消防宣传教育,( 四)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 五) ***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 六)建立多种形式消 - 防-队伍/( 七) 统一指挥并参与特大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 /(A)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 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 大事项和存在的各种问题。第五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地、本 部门、

3、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 /分管领导负次要责任 / 职能部门和具体管理人员负具体责任。 第六条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将消防工作纳入任期贡任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有关部门消 防安全职责,认真制定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确保 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消防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 / 尤其是 对容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 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有 关部门的火灾防范责任, 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会议应当作出决定 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消防措施必须严

4、格实施。第八条教育、劳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应当 按照各自职责,对公民经常性的进行消防法规、防火安全、灭火自救 和疏散逃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并进行社会化的消防宣传, 不断提高公 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关部门编制并认真实施消防事业 发展规划和消防专业规划, 逐步加大消防投入, 建立长期固定的资金 渠道,保证城市消防站、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和市政消火 栓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 同步建设, 适 应消防工作的需要。公共消防设施由城建、公用事业、电信等部门分 别负责建设和维护,***消防机构负责验收、使用。第十条各级人民

5、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采取多种 形式,加快消 -防- 队伍建设步伐,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第十一条各级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关心支持消防工作,在消防安 全宣传日和农业收获季节、 护林防火期间、 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 多发季节,认真***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大检查 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可 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预防人灾事故的发生。 下级人民政府对上级人民 政府督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 应当督促有关部门、 单位明确整改责 任人,按照时限要求认真加以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结果。第十二条各类建筑工程项目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安全可靠 性审查,对

6、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或消防安全可靠性差 的项目,不予批准立项或建设。 建筑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应当严格按 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 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消防机构审核, 并严格按照公 安消防机构的防火审核意见进行施工, 不准擅自更改利不按审核意见 落实。第十三条凡未经消防机构防火审核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 建设和使用单位不准擅自交付施工或投入使用。 公众***场所在使用 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消防机构申报, 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凡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经贸洽谈会、展览会、展 销会、焰火晚会、 ***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 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机 构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机构依法报请停产停业的请示 事项,应及时做出同意与否的批复,并协调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处 理好在停产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 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 (第 61号令) ,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 人职责,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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