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浮桥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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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仓市浮桥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2010-03-08第八届第六次教代会通过)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家、省、市等文件精神,以太仓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为指导,结合本校实际,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出发点,突显“遵循教育规律、运用科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的评价导向,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以及学校办学水平的全面提高。二、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三

2、、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四、考核办法(一)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校绩效考核方案并***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组长:闻中秋 副组长:曹雪珍顾正良组员:顾锦其 周卫东 沈玉芳 顾惠中(二)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教职工分类考核细则的制定并***实施考核工作。德育考核组:组长:顾正良副组长:俞芳芳 组员:顾锦其、辅导员教学考核组:组长:曹雪珍副组长:王 洁 组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教科研考核组:组长:曹雪珍副组长:沈美峰 组员:周卫东、王红艳、 课题组长教辅考核组:组长:陈红兵组员:顾惠中(三)绩效考

3、核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负责受理教职工绩效考核过中的争议调解工作。组长:闻中秋 副组长:曹雪珍、顾正良组员 :周卫东、沈玉芳、王优美、施文琴、周莉、施洁琼、顾惠中(四)绩效考核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五)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五、考核重点(一)教师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师德考核根据太仓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和学校师德考核细则进

4、行。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必须认真落实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三项规定”,践行“教师誓词”,自觉***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执行课程计划和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以及***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

5、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和实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的情况。班主任工作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二)岗位管理:重点考核管理知识水平,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及***实施能力,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校级领导考核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三)教辅、工勤岗位:重点考核服务态度、

6、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劳动安全等。六、绩效工资的构成和分配(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分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两项。岗位津贴按照教职工本人执行岗位工资所对应的岗位及工作年限,对照太仓市义务教育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确定。生活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2000元。对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或管理服务工作、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合格的教职工,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教师教学工作量可参照苏编(1999)64号附件二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中小学主要学科教师周授课时数表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岗位工作量由学校相应制定。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造成教学工作量不足的,可视作达到规定工作量;若

7、因个人意愿减少工作量的,则相应减发岗位津贴。临近退休(两年内)的教师,可适当照顾工作量。当月旷工半天或因病、事假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岗位津贴按5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连续病、事假达到一个月的,当月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当月病、事假不满一个月、工作超过10个工作日或其他情形,当月岗位津贴酌情减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产前假和哺***假期间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方护理假期间,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事假,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数量经济补助。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按60%计

8、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未参加年度考核及因受处分等原因而未定等次的,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视情节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修订学校的教学事故处理条例)被立案审查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停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立案审查后有结论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受处分(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受行政处分人员按有关考核规定执行。(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校级领导、太仓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骨干教师、托管支教教师津贴等由市教育局统一考核并由学校发放。奖励

9、性绩效考核项目设置如下:各类岗位津贴、超工作量津贴、骨干教师津贴、出勤津贴、师德考核奖、工作质量考核奖、教育教学成果奖等。1/各类岗位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5%)(1)班主任津贴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归并,不再分设,统一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班主任津贴按照小学人均3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核定。班主任津贴经考核后按月发放,离开岗位后不再享受。按此标准发放后班主任工作量不再另外计入教学工作量。学校设置副班主任,原则上由班主任在本班任课教师中聘用,副班主任津贴为每月100元,全年按10个月核定。学校考核合格发放。因岗位有限未担任正、副班主任,但承担学校其他工作的

10、,每月津贴40元;因个人原因未担任正、副班主任,又不愿承担学校其他工作的,不得津贴。学校中层以上人员担任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的,享受班主任或副班主任津贴的一半。(2)教育教学管理岗位津贴学校中层达到规定的工作量的,正职月岗位津贴为500元,副职月岗位津贴400元。中层助理按照岗位的80%计算。经上级考核合格后发放,全年以12个月核算。校财务按校内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数核算(09年1-10月份参照中层助理发放)。年级组长(包括后勤组长)每月为70元、教研组长每月为70元、备课组长每月为50元、年级辅导员每月为50元、网管员每月为50元、心理辅导员每月为30元。行政***按50%计算。全年以10个月核定

11、。履行职责后发放(3)教学一线岗位津贴教学人员达到规定工作量,岗位津贴系数为1。岗位系数的津贴标准计算办法为: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5%为总额,扣除各类岗位津贴总额后,除以教职工总人数,得到的平均值。个人申请减免工作量的,视减免额度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具体系数。(4)教辅、后勤岗位津贴教辅岗位达到规定工作量的,岗位津贴系数为0/9。后勤岗位达到规定工作量的,岗位津贴系数为0/8。若兼课的酌情考虑系数。2/超工作量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1)严格控制代课,因公外出原则上不再安排代课,相互协调解决,有困难的需经教导处同意后由年级组安排;病事假的代课,由教导处通知年级组安排。代课费每节8元

12、。(2)护导及午间管理、行政值日,每人每天10元。履行职责后发放。(3)在达到规定工作量(规定课时兴趣小组每周活动2次)之外,符合规定的校级兴趣小组活动每次8元。(4)非教学人员在完成工作量前提下,超额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酌情计发。(5)双班语文每月津贴120元,双班数学、中高4班英语每月津贴40元;毕业班考试科目每月津贴20元;全年10月核算,兼班主任的津贴兼得(6)在达到工作量的前提下,学校开展的校级活动、及各项创建活动发项目津贴(团体)。根据活动规模 设100500元。由项目负责人分配给各活动成员。3/骨干教师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1)太仓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骨干教师,经市

13、教育局考核合格者,享受骨干教师津贴。(由教育局专款发放)(2)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当年一次性奖励400元,不再发放其他津贴。(3)以后将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校级带头人等归并到“校内骨干教师评选和奖励办法”中,经学校考核合格发放津贴。每年300元。(4)教职工完成学校工作量的设以下教龄津贴:每年以20元计发。4/出勤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10%)出勤津贴的标准为2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病事假情况按年度结算:当年事假14天的,每天扣50元;病假不满20天的,每天扣30元;如当年病假累计满20天、或事假累计满5天、或病事假合计满20天,(迟到、早退每6次(每次不超过半小时

14、)以后超一次扣20元,或临时外出(2小时以内)6次后每次扣2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人均实际考核总额的90%发放;当年病假累计满30天或事假累计满10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考核总额的70%发放;当年旷工满两个工作日的,或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对确有实际困难的教师,学校予以慰问。当月旷工半天及半天以上的,或者因病、事假(包括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方护理假等)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出勤津贴不发且当月岗位津贴按50%计发。所扣经费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5/师德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学校要体现师德建设突出地位,加***德考核力度。对

15、师德考核合格以及以上者可进行适当奖励。对师德表现优秀的教师和群体可予以表彰。师德考核获优秀、良好的每年奖励1200元;合格每年奖励1000元。不合格不得奖。6/工作质量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5%)教师工作质量考核奖总分200分,分为“刚性指标绩效评价”和“奖励指标绩效评价”,分别占70和30;“奖励指标绩效评价”。(详见考核细则),按岗位分类分为:教学、管理、服务三类。(1)教学工作质量奖根据学校对教学常规的检查和教学质量的评估,通过“量化指标绩效评价表”考核,向模范执行教学六认真,“遵循教学规律、运用科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认真实施减负增效的一线教师倾斜。根据教师个人的教学、教科研

16、二项考核总分划分三类:一等奖20%;二等奖60%;三等奖20%。分别奖励1800,1500,1200。(2)教育管理质量奖教育管理质量奖包括班级管理和学校管理。班级管理质量奖:根据班级月考总分确定获奖等次:一等奖20%;二等奖60%;三等奖20%。一等奖班级奖励12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正、副班主任按照5:5分配。非行政非正副班主任按三等奖副班主任8折分配。学校管理质量奖:根据教育局对学校考核结果对应设定行政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人均奖励7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3)后勤服务质量奖学校根据考核方案对教辅、后勤岗位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后发放。比教

17、学一线教师低20%。7/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1)教科研成果奖:学校根据教师承担课题、教育教学或管理论文发表或获奖(须教育主管部门、业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相关学会***的)的不同级别、正式出版的论著,设置相应奖励标准,经审核确认后发放。(2)辅导学生竞赛奖:教师辅导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举办学科(专业)类、体艺、科技等,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相关学会***举办的各类竞赛获奖,依据获奖级别、数量设置不同奖项与标准。(3)教师个人、集体业务竞赛奖:学校设置相应奖励标准。8/荣誉表彰奖励(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对获得综合表彰或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教职工,上级奖励或文件规定的,按标准执行;此外,原则上以精神鼓励为主,学校不作物质奖励。校内评优评先项目和奖励标准如下:校级优秀教师奖:学年度评选,每人200元。校级优秀班主任奖:每学期评选,每人100元。优秀教研组奖:每学期评选2个,每人30元。特殊贡献奖:每学期评选,由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9/其他考核、奖励项目。 根据每年的学校的重点工作及主题活动设立相应的奖励项目,如读书活动、学会学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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