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及生活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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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及生活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编制临时用电施工***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第二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配电室, 确定电气维修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 责任人。第三条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 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第四条 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第五条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

2、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 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第六条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 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 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第七条 ***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 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第八条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

3、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第九条 现场金属架构物 (照明灯架、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 设避雷装置。第十条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类、类绝缘 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 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第十一条 一般场所采用 220 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 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 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

4、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 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第十三条 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 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 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第十四条 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 5 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 30 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 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 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胶套多股软铜电缆线, 线路应绝缘良好, 无破损、***。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 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 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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